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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01 11:06点击: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0-002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制药”或“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
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
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2998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3.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02,56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1,737.92 万元,不
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90,822.0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0CDA50001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24,000
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
司(中外合资、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拟对《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情
况、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于【】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并于 2019 年
【】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12 月 3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1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普通股【】股,于【】年【】月【】 通股 6,000 万股,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万元。 24,0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股,
3 24,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
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
4 式;
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二)要约方式;
他方式进行。
(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的地点原则上为公司住所地,但也 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为会议通
5 可在会议召集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地 知中明确记载的会议地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开。公司还将根据需要提供网络、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
电话、视频、传真、电子邮件等通 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讯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具体方式和要求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规定
执行。股东通过前述方式参加股东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第九十八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
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6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 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7 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 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 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另行制定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专门委员 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组成、议事程序、职责等事项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
进行规定。 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
8
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
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根据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
9 定,选择指定的媒体和网站作为刊
()为刊登公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媒体。
体。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公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
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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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施行。本章程如有与现行法律 程如有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
法规相抵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 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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