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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3-05 07:49点击:
哈密地区财政局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局属事业单位、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哈地纪发[2013]22号文件的要求,地区财政局将在7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现结合地区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要以十八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重要指导思想。把反腐倡廉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以为民务实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政道德素质为重点。不断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强化党纪政纪观念,力求通过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使广大财政干部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为地区财政事业建设再创佳绩提供政治上的强力保证。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专题学习。认真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张春贤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组织本单位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学习,要增强全体党员和职工遵纪守法观念。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实践不少于1天,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为增强学习效果,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财政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为深化财政事业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及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广泛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遵守《廉政准则》及廉洁自律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分析本单位在保持党的纯洁性、廉洁从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形势教育和警示教育的重要影像资料并且扩大教育面,增强影响力。同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认真查找地区财政局在创新工作开展、积极服务预算单位、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和预算单位的意见建议,认真对待,严格落实改进完善。认真查找地区财政局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过程中在制度、监督等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
(三)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开展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纪条规专题学习,并且结合地区财政局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向地委或地区纪委委员会按时进行专题的汇报。
(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新廉政文化建设形势,结合地区财政局实际情况,以“廉洁东天山清风哈密”为主题积极举办开展具有廉政特色的文化创建活动。通过采取局党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参观廉政示范点以及瞻仰革命遗迹等活动来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在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党支部按照局党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开展“清风革命遗迹瞻仰”主题活动,深入革命遗迹,通过实实在在的场景进行廉政教育,使广大党员感受到廉政氛围的熏陶。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和十八次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2013年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各级部门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此次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地委的统一部署,财政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既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开展好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教育月”活动。
(二)联系思想实际。认真学习,立足教育,把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贯穿始终。在“宣教教育月”活动的每个阶段,都要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学习体会两个条例的精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党纪国法和思想道德防线,充分认识坚持廉洁勤政、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对营造财政文明科室的重要性,服务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三)突出实际效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在完成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同时,要大胆探索,创新形式,处理好教育月与各项业务的关系,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局办公室负责认真总结,写好活动的专题报告,及时上报局党组和地区纪委关于开展活动的情况,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投稿,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加强正面引导,确保局“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