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4日至16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尹学贤等5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浙江省扫黑办第六批督办案件。
被告人尹学贤、金朝辉、尹江、何培慧、解弘淼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尹学贤以高额利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实现资本的原始积累。2013年,被告人尹学贤伙同被告人金朝辉等高利放贷,并指使徐椒暴力讨债。2016年4月开始,被告人尹学贤出资并指派他人在多地合伙开设赌场,发展十余人加入该组织,期间非法获利900余万元,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此外,该组织及其成员在椒江实施了多起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事实,多名被害人因惧怕其势力或不敢报案,或在报案后放弃追究,对一定区域内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2017年后,被告人尹学贤通过安排被告人金朝辉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攫取巨额资金,给国家税收造成巨额损失,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了各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公诉人结合案情发表了公诉意见,控辩双方就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了充分辩论。各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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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州中院对尹学贤等5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