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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3-04 17:10点击:
遵义市政府出台养犬新规定:从现在起,城区内的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宠物犬,不得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遵义市政府决定从9月20日起,饲养犬只必须证件齐全,并不得影响他人,否则最高罚款500元。
遵义市政府明确规定,批准饲养犬只动物的,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犬只动物必须关养或圈养,不得影响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休息或工作;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携犬到防疫部门注射兽用狂犬疫苗;不得在公共场地放养犬只动物或在户外遛犬;不得携犬乘坐公交车,乘坐出租汽车须征得驾驶员同意;犬只动物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养犬人必须及时清除;不得放任犬只动物恐吓他人或驱使犬只动物伤害他人。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犬只动物的,最高被处以没收犬只和罚款;在公共场地放养犬只而不改正的,最高将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最高处500元以下罚款;驱使犬只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最高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饲养人没有定期对犬只注射兽用狂犬疫苗的,由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动物实施强制免疫,费用由饲养人承担;对狂犬、疑似狂犬等传染病疫犬及野犬,由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立即捕杀。